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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將發生的環保大事有哪些?

來源: 發布時間:2019-02-27 33453 次瀏覽

2019年將至,那么全國即將發生哪些環保大事呢?和小編一起了解一下!


一、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


2018年8月31日,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,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這是我國首次制定專門的法律來規范防治土壤污染,是繼水污染防治法、大氣污染防治法之后,土壤污染防治領域的專門性法律,填補了環境保護領域特別是污染防治的立法空白。


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共七章九十九條,除總則、法律責任、附則外,對土壤污染防治的規劃、標準、普查和監測,預防和保護,風險管控和修復,保障和監督等內容作出規定。其中,風險管控和修復還區分了農用地和建設用地。


總的來說,該法確立了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等13類土壤污染責任主體及其責任范圍,新增了土壤污染防治政府責任制度、污染人責任制度、環境信息共享機制、污染狀況調查和監測制度、有毒有害物質的防控制度、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制度、污染防治基金制度等土壤污染風險管理制度。


二、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


2018年12月15日,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出席中國生態文明論壇南京年會時表示,2019年將全面啟動新一輪督察,并計劃再花4年時間,開展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。在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的4年時間中,前3年為常規的全面督察行動,最后1年“回頭看”。根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的規劃,下一步環保督察的工作是:解決突出環境問題,改善環境質量,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。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中,工作滯后、整改不力與環境質量明顯降低的地區,“三大十條”落實不力的地區,將會是重點,并針對觸及社會民生的問題,倒逼經濟高質量發展。此外,國家與地方相關部門、國企等也降被納入督察范圍,并針對一些污染治理的關鍵領域,進行“點穴式”、“機動式”專項督察。